开云官方网站 Kaiyun官方登录开云官方网站 Kaiyun官方登录排水离心浇铸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目 次 TOC \o 1-3 \h \z \u 前 言 3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管 材 4 4.1 一般规定 4 4.2 材料性能 4 4.3 管道接口 5 4.4 管材分类 7 5 管道设计 8 5.1 一般规定 8 5.2 水力计算 9 5.3 管材设计计算指标 11 5.4 结构上的作用 12 5.5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13 5.6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17 5.7 管线 6.2 运输和储存 26 6.3 开槽施工及回填 26 6.4 顶管施工 28 6.5 内衬管施工 30 6.6 管道修补 31 6.7 质量验收 32 7 功能性试验 34 7.1 一般规定 34 7.2 无压管道闭水试验 35 7.3 无压管道闭气试验 35 7.4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 36 8 竣工验收 38 附录A 管的尺寸 40 附录B 管侧回填土的综合变形模量 43 附录C 管顶竖向压力标准值的确定 45 附录D 闭气法试验方法 49 本规程用词说明 52 引用标准名录 53 附:条文说明 53 Contents TOC \o 1-3 \h \z \u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egulations 7 4 Pipe 8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8 4.2 Material properties 8 4.3 Joint 11 4.4 Classification of pipes 13 5 Piping design 19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19 5.2 Hydraulic calculation 19 5.3 Function of pipeline structure 21 5.4 Ultimate limit states design 23 5.5 Checking of serviceability limit states 23 5.6 Piping layout 23 5.7 Manhole 23 6 Construction 38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38 6.2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38 6.3 Slotting aonstruction and backfilling 39 6.4 Pipe-jacking construction 39 6.5 Lining pipe construction 39 6.6 Pipe repair 39 6.7 Quality inspection 39 7 Functional test 42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7.2 Water obturation test for non-pressure pipeline 42 7.3 Pneumatic pressure test for non-pressure pipeline 42 7.4 Water pressure test for pressure pipeline 42 8 Acceptance of project completion 43 Appendix A Pipe size 44 Appendix B Comprehensive deformation modulus of soil on pipe side 44 Appendix C Determination of standard value of vertical soil pressure on pipe top 44 Appendix D Test method of close air test 4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s 6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65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67 PAGE 1 1 总 则 1.0.1 为提升排水管道工程质量,促进排水系统提质增效,规范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在排水工程中应用的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室外埋地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并应满足下列技术条件: 1 管道公称直径为DN300~DN2400,公称压力不大于1.6MPa; 2 输送介质为污水、合流污水、雨水、废水和再生水的市政排水工程; 3 输送介质的pH值1~10,输送介质的最高温度不超过50℃。 1.0.3 埋地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 centrifugal casting fiberglass reinforced plastic mortar pipes of drainage 以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为增强材料,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等为基体材料,以石英砂及碳酸钙等无机非金属材料为填料,采用离心浇铸工艺生产,符合排水管道工程性能要求的管材。 2.0.2 离心浇铸工艺 centrifugal casting process 用投料机把玻璃纤维、树脂、石英砂等按一定要求浇筑到旋转着的模具中,固化后形成管材的一种成型生产方法。 2.0.3 接口 joint 管与管、管与设备的连接措施,也称为接头。用于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采用套筒式柔性接口,常用型式有通用型无槽双插口(简称A型接口)、平口式单槽双插口(简称B型接口)、平口式无槽双插口(简称C型接口)。 2.0.4 密封件 gasket 安装于管道接口内,防止输送介质外渗、地下水渗入、外部异物入侵以及辅助接口偏转的密封部件。 2.0.5 机械式活接口 mechanical joint 采用不锈钢作为壳体,橡胶密封件做密封材料,以螺栓连接后箍紧实现密封的连接件。 2.0.6 自密实回填材料 self compacting backfill material 由土、固化剂和水按一定配比均匀拌合,形成具有一定强度、流动性的混合材料,回填施工时无需外力碾压、振捣能够在自重作用下流动密实。 3 基本规定 3.0.1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材、管件、接头和附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GB/T 21238、《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顶管》GB/T 21492的有关规定,密封件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橡胶密封件 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件 材料规范》GB/T 21873的有关规定。 3.0.2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道工程应依据管道工程设计工作年限内的耐久性要求,以及工程地质条件、水力条件、敷设形式、管道埋深、工程环境、回填材料、输送介质等因素,进行管道结构设计,管道结构设计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管道等级,包括管道工程结构设计工作年限、管道压力等级(PN)、管道刚度等级(SN)、允许顶力等; 2 确定地基处理、管道基础沟槽开挖与回填等工程技术要求。 3.0.3 在地震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及多年冻土地区建设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埋地管道工程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 50025、《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 50112及现行行业标准《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 118的有关规定。 3.0.4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埋地管道工程施工采用特殊措施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 管 材 4.1 一般规定 4.1.1 排水管道工程采用开槽施工时,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材性能和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GB/T 21238的有关规定。 4.1.2 排水管道工程采用顶管法施工时,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材性能和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顶管》GB/T 21492的有关规定。 4.1.3 排水管道修复工程采用内衬管施工时,环刚度等级SN小于20000N/m2的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材性能和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GB/T 21238的有关规定,环刚度等级SN大于或等于20000N/m2的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材性能和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顶管》GB/T 21492的有关规定。 4.1.4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材采用外径系列标准。管材的公称直径、外直径尺寸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4.1.5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壁应由内衬层、结构层和外保护层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衬层厚度不应小于1.2mm,内衬层树脂的拉伸强度不应小于10MPa。市政排水管道宜选用间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工业废水根据输送介质的特点宜选用双酚A型不饱和聚酯树脂或乙烯基酯树脂。 2 结构层采用树脂的性能指标符合《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GB/T 21238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顶管》GB/T 21492的规定。 3 外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2mm。有特殊要求时,设计文件应依据管道敷设环境的浸蚀条件,另行规定外保护层材料和厚度要求。 4.2 材料性能 4.2.1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的力学性能设计值可按表4.2.1的规定取值。 表4.2.1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力学性能设计值 设计值 单位 方向 环向 纵向 重度γ kN/m3 20 线膨胀系数α mm/mm/℃ 2×10-5 3×10-5 弯曲弹性模量MPa MPa 8 000~15 000 压缩模量Ec MPa — 8 000-13000 泊松比μ 0.3 注:工程应用时应复核设计采用指标与产品供应商提供指标的一致性。 4.2.2 顶管施工的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材的轴向抗压强度标准值(fcdk)可取90MPa,也可根据需要选择105MPa、120MPa、125MPa等轴向抗压强度等级。工程应用取值应经检测验证和管材供应商确认。 4.2.3 采用顶推作业法安装的内衬管,管材有效厚度不应小于10mm。 4.3 管道接口 4.3.1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的柔性接口包括通用型无槽双插口(A型接口)、平口式单槽双插口(B型接口)和平口式无槽双插口(C型接口)三种类型,接口类型的适用条件见表4.3.1。 表4.3.1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管的接口适用条件 施工方式 A型接口 B型接口 C型接口 压力管 无压管 压力管 无压管 压力管 无压管 沟槽式铺设 √ √ × Δ Δ Δ 顶管式铺设 × × × √ √ Δ 内衬管式铺设 Δ Δ × √ √ Δ 注:√为优先采用;Δ为可以采用;×为不应采用。 图4.3.1-1 通用型无槽双插口式(A型接口)示意图 插口;2-玻璃钢或不锈钢套筒;3-密封件 图4.3.1-2 平口式单槽双插口(B型接口)示意图 插口;2-玻璃钢或不锈钢套筒;3-密封件 图4.3.1-3 平口式无槽双插口(C型接口)示意图 插口;2-玻璃钢或不锈钢套筒;3-密封件 4.3.2 离心浇铸玻璃钢管的接口橡胶密封胶圈材质除应符合《橡胶密封件 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件 材料规范》GB/T 21873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输送污水、雨污合流水、工业废水时,应采用丁腈橡胶(NBR); 2 输送雨水时,宜采用丁腈橡胶(NBR),也可采用三元乙丙橡胶(EPDM)。 4.3.3 管道柔性接口的套筒可采用缠绕成型玻璃钢或不锈钢加工制备。接口的套筒和橡胶密封件应由管材供应商配套供应。接口的密封性能应满足《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GB/T 21238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顶管》GB/T 21492的要求。 4.3.4 管道接口最大允许转角δ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 管道接口最大允许转角δ(°) DN A型接口 B型接口 C型接口 ≤500 3 0.86 3 500<DN≤900 2 0.57 2 900<DN≤1800 1 arctan(10/DE) 1 >1800 0.5 0.5 4.3.5 在管线对接、拆卸维护管件及临时抢修时宜采用机械式活接口。 4.3.6 管道与带法兰盘的装置连接时,宜采用插盘短管。 4.4 管材分类 4.4.1 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的公称直径DN应为:300、350、400、450、500、600、700、800、900、1000、1100、1200、1300、1400、1500、1600、(1700)、1800、(1900)、2000、2200、2400。 4.4.2 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的压力等级PN(MPa)应为:0.1、0.25 、0.4 、0.6、0.8、1.0 、1.2 、1.4 、1.6。 4.4.3 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的环刚度等级SN(N/m2)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槽施工的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的环刚度等级SN(N/m2)应为:5 000、7 500、10 000、15 000、20 000。 2 顶管法施工的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的环刚度等级SN(N/m2)应为:20 000、30 000、50 000、100 000、120 000、160 000 、250 000 、500 000、800 000。 3 内衬管施工的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的环刚度等级SN(N/m2)应为:2 500、5 000、7 500、10 000、20 000、30 000、50 000。 4.4.4 顶管法施工的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的允许顶力取值应符合表4.4.4的规定。 表4.4.4 顶管法施工的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的允许顶力值范围 公称直径DN 允许顶力值范围 (kN) 公称直径DN 允许顶力值范围 (kN) 300 270-320 1100 2170-5380 350 450-500 1200 2370-6520 400 520-940 1300 2600-6630 450 590-1280 1400 2890-7080 500 630-1610 1500 3340-8150 600 810-2190 1600 3430-8090 700 1160-3010 1800 4720-9300 900 1620-4470 2200 7340-12140 1000 1900-4800 2400 8760-13470 5 管道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道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的有关规定。 5.1.2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道平面位置和竖向高程应根据城镇管网规划、管线综合、地下设施、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地下水位和施工条件、养护条件等因素确定。 5.1.3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道与其他管线或构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与垂直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和《城市工程管线 埋地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道管顶最小覆土厚度:人行道下宜为0.6m,车行道下宜为0.7m,当不满足管顶最小覆土厚度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5.1.5 埋地管道宜埋设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埋设在冰冻线以上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应保证管道安全运行。 5.1.6 顶管施工的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给水排水工程顶管技术规程》CECS 246的有关规定。 5.1.7 内衬管施工的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 210的有关规定。 5.1.8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结构设计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的有关规定,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除管道稳定验算和支墩抗滑验算外,均应采用含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5.1.9 管道工程的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建设项目的设计使用年限。城镇排水工程埋地干管管道的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50年,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1.10 管道的结构设计应包括管体、管道基础及连接构造设计;埋地管道还应包括沟槽开挖与沟槽回填设计。 5.1.11 管道结构应按承载能力和正常使用两种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5.1.12 在确定结构分析模型时,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应按柔性管道计算,并应按弹性理论进行结构分析,不应计入由非弹性变形所引起的塑性内力重分布。 5.1.13 土弧基础设计和施工采用的土弧中心角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采用的土弧基础中心角应大于结构计算土弧中心角增加20°,即2α+20°; 2 对素土平基敷设的管道,土弧基础中心角2α宜按20o计算; 3 对顶管施工敷设的管道,土弧基础中心角2α宜按120o计算。 5.2 水力计算 5.2.1 无压管道的流量、流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Q (5.2.1-1) v= (5.2.1-2) 式中:Q ——设计流量(m3/s); A ——水流有效断面面积(m2); v ——流速(m/s); R ——水力半径(m); i ——水力坡降; n ——曼宁粗糙系数,宜取0.009。 5.2.2 压力管道的总水头损失,可按下式计算: ?z= 式中:hz ——管道总水头损失(m); hy ——管道沿程水头损失(m); hj ——管道局部水头损失(m)。 5.2.3 压力管道沿程水头损失计算,宜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压力管道沿程损失,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5.2.3-1) (5.2.3-2) (5.2.3-3) (5.2.3-4) 式中:λ——管道水力摩阻系数; L——管段长度(m); dj——计算内径(mm),计算公式见5.2.3-5。 v——管道内水流的平均流速(m/s); g——重力加速度(m/s2),取9.81m/s2; Δ—管道当量粗糙度(m),可取0.010×10-3~0.030×10-3之间; Re—雷诺数; γ—水的运动黏滞度(m2/s); T—水温(℃)。 2 管道计算内径(Dj)可按下式计算: Dj=0.001(DE?2t) 式中:Dj ——管道计算内径(m); DE ——管道外径(mm); t ——管材的设计壁厚(mm)。 3 压力管道的设计流速宜为0.7m/s~2.0m/s。 5.2.4 压力管道局部水头损失按下式计算: ? (5.2.4) 式中:ζ ——局部水头损失系数; g ——重力加速度(m/s2)。 5.3 管材设计计算指标 5.3.1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材的静水压设计值应依据静水压设计基准(PDB)确定。当非标产品缺少静水压设计基准时,可按管材的压力等级取值。管材的静水压设计值可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按静水压设计基准(PDB)确定时,管材的静水压设计值按下式计算: (5.3.1-1) 式中: PH —管材的静水压力设计值(MPa); PDB — 管材的静水压力设计基准(MPa); γmH— 管材的静水压力材料分项系数,可按1.3取值。 2 按管材压力等级(PN)确定时,管材的静水压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5.3.1-2) 式中: PN —管材的压力等级(MPa); C0 —管材的抗内压强度系数。 表5.3.1 管材的抗内压强度系数C0 压力等级 (PN) ≤0.25 0.4 0.6 0.8 1.0 1.2 1.4 1.6 强度系数 (C0) 2.10 2.05 2.00 1.95 1.90 1.87 1.84 1.80 5.3.2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材弯曲应变设计值应依据长期弯曲应变值(Sb)确定。当缺少长期弯曲应变值时,可采用初始挠曲性测试中A水平的径向变形率估算。管材弯曲应变设计值可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按管材长期弯曲应变值(Sb)确定时,管材弯曲应变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5.3.2-1) 式中:εm —管材弯曲应变设计值(mm/mm); Sb — 管材长期弯曲应变值(mm/mm),管材产品供应商提供; γmb — 管材弯曲应变的材料分项系数,可按1.2取值。 2 按管材初始挠曲性测试中A水平的径向变形率估算时,管材弯曲应变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5.3.2-2) (5.3.2-3) t=t1+t2+t3 (5.3.2-4) 式中: t —管材的设计壁厚(mm); t1—管材的内衬层厚度; t2—为管材的结构层厚度; t3 —为管材的外保护层厚度; Δs/D—管材的A水平径向变形率。 5.3.3顶管法施工的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材的轴向抗压强度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5.3.3) 式中: fcd —管材的轴向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fcdk—管材的轴向抗压强度标准值,可按4.2.5取值; γmcd—管材轴向抗压材料分项系数,γmcd ≥1.75时可按γmcd =1.75取值。 5.4 结构上的作用 5.4.1 管道结构上的作用可分为永久作用和可变作用两类: 1 永久作用应包括管道结构自重、竖向土压力、管道内水重; 2 可变作用应包括地面堆积载荷、地面车辆载荷、管道内水压力、真空压力、地下水浮力、顶推力等。 5.4.2 管道结构设计的结构重要性系数、作用标准值、作用分项系数和作用组合系数,除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 的规定采用。 5.4.3 埋地管道的管顶竖向土压力标准值,应根据管道的敷设条件和施工方法分别计算确定。管顶竖向土压力标准值计算应满足附录C规定。 5.4.4 作用在管内的水压力值按设计内水压力计算,其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压管道的设计内水压力标准值Fwd,k可取0.10MPa; 2 有压管道的最大水锤压力不大于0.4 Fwk时,管道的设计内水压力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5.4.4-1) 3 满流运行管道的最大水锤压力大于0.4 Fwk时,管道的设计内水压力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5.4.4-2) (5.4.4-3) 式中 Fwd,k – 管道的设计内水压力标准值(MPa); Fwk – 管道的工作内水压力标准值(MPa); Fs – 管道水锤引起的内水压力标准值(MPa)。 γ0 – 管道工程的重要性系数。应依据《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规定取值。 5.4.5 压力管道内真空压力标准值Fvk可按0.05MPa计算。相应的准永久值系数可取
q= 0。 5.4.6 地下水的浮托力标准值应按最高地下水位计算,地下水重力密度标准值可取10kN/m3。 5.4.7 采用顶管施工的管道结构验算,施工顶力的管道结构作用分项系数可取γQd=1.3。 5.5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5.5.1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道进行强度验算时,应满足下式要求: (5.5.1) 式中: γ0 —管道工程的重要性系数。应按《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的规定取值; S — 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 — 管道结构抗力设计值。 5.5.2 对于埋设在地下水或地表水位以下的管道,应根据地下水水位和管道覆土条件验算抗浮稳定。验算时各项作用应取标准值,并应满足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Kf不低于1.1的要求。 5.5.3 管道应根据各项作用的不利组合,验算管壁截面的环向稳定性。验算时各项作用均应取标准值,并应满足环向稳定性抗力系数Kst不低于2.5的要求。 5.5.4 压力管道敷设方向改变处应采取抗推力措施。管道敷设应进行抗滑稳定验算,并应满足抗滑稳定性抗力系数Ks不小于1.5的要求。 5.5.5 埋地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道在外压力作用下的强度验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5.5.5-1) (5.5.5-2) 式中 εb — 管壁环向弯曲应变效应值(mm/mm); εm — 管壁环向弯曲应变设计值(mm/mm); γG — 管道外压力作用的荷载分项系数,可取值为1.27; Fwd,k — 管道工作内水压力设计值(MPa); PH — 管内静水压力设计值(MPa)。 5.5.6 埋地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道在内水压力作用下的强度验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5.5.6-1) (5.5.6-2) 式中 γQ— 管道内水压力作用的荷载分项系数,可取值为1.4; rc — 管道的压力影响系数可按表5.4.6取值。 表5.5.6 管道压力影响系数rc 管道工作压力 Fwd 0.2 0.4 0.6 0.8 1.0 1.2 1.6 rc 0.93 0.87 0.80 0.73 0.67 0.60 0.47 注:其它工作压力的影响系数可取线 管道在外压力作用下,管壁环向弯曲应变效应可按下式计算: (5.5.7) 式中 εb — 管壁环向弯曲应变标准值(mm/mm) ωd — 管道的允许环向挠曲值(mm),应按第5.5.1条的规定采用; D — 管道的计算直径(mm),即D =DE-t,可按公称直径近似取值; Df — 管道的形状系数,可按表5.5.7采用。 表5.5.7 管道形状系数Df 刚度等级 SN(N/m2) 1250 2500 5000 10000 ≥20000 管侧胸腔回填材料 砾石、碎石 7.0 5.5 4.5 3.8 3.0 中粗砂及细颗粒 8.0 6.5 5.5 4.5 4.0 注:其它刚度等级可取线 管道的管壁截面环向稳定验算,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5.5.8) 式中 Fcr,k — 管壁截面环向失稳的临界压力(N/mm2); qsv,k —每延米管道上管顶的竖向压力标准值(N/mm),可按附录C计算; — 地面作用传递至管顶的竖向压力标准值(N/mm2); Fvk — 管道内的真空压力标准值(N/mm2); Kst — 管壁截面环向稳定性抗力系数,应按第5.5.3条的规定采用。 5.5.9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壁截面受压屈曲时,管壁环向失稳的临界压力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5.5.9) 式中 n — 管壁失稳时的折皱波数,其取值应使Fcr,k为最小,且为不小于2.0的正整数值; νp — 管材的泊桑比; νs — 回填土的泊桑比。砂性土可取0.30,粘性土可取0.40; SN — 管材的环刚度(N/m2); Ed — 管侧土体综合变形模量(MPa),按本规程附录B取值。 5.5.10 管道的抗浮验算,应满足下式要求: (5.5.10) 式中 ∑FGk — 各项永久作用形成的抗浮作用标准值之和(KN); Ff — 管道所受浮托力标准值(KN); K f — 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应按第5.5.2条的规定采用。 5.5.11 管道在敷设方向改变处,以及沿坡地敷设时应进行抗滑稳定验算。当采用重力式支墩抗滑移时,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5.5.11-1) (5.5.11-2) (5.5.11-3) (5.5.11-4) 式中 Epk — 作用在支墩抗推力一侧的被动土压力合力标准值(kN),可按朗金土压力公式计算; Eαk — 作用在支墩推力一侧的主动土压力合力标准值(kN),可按朗金土压力公式计算; Ffk — 支墩底部滑动平面上的摩擦阻力标准值(kN),只计入永久作用形成的摩擦阻力; Fpw,k — 在设计内水压力标准值作用下,管道承受的推力标准值(kN); Ks — 抗滑稳定性抗力系数,按第5.4.条的规定采用; p — 支墩作用在地基上的平均压力(kPa); pmin — 支墩作用在地基上的最小压力(kPa); pmax — 支墩作用在地基上的最大压力(kPa); fa — 经过深度修正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规范》GB50007的规定采用。 5.5.12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采用顶管施工,接口相邻端面按不开口限制时,管道总顶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5.5.12) 式中:F0 — 总顶力标准值(N) fcd — 管材的轴向抗压强度设计值(MPa),按本规程4.2.2条的规定采用; AP— 管道的最小有效传力面积(mm2 γQd — 管道顶力作用的荷载分项系数,可取1.3。 η— 考虑管道偏转角的调整系数,当管道接口处最小压应力0.0MPa,最大压应力为fcd时,取η=0.65。 5.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5.6.1 管材允许竖向挠曲变形量取值(ωd)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材允许竖向挠曲变形量不应大于0.05DN; 2 管材允许竖向挠曲变形量不应大于管材长期环向弯曲应变基准值Sb的限制变形量(ωd),可按下式计算: (5.6.1) 5.6.2 管道在准永久组合作用下的最大竖向变形验算,应满足下式要求: ωd,max≤ 式中:ω ——管道在准永久组合作用下的最大竖向变形值(mm); ω ——管道的最大长期竖向挠曲限值(mm)。 5.6.3 管道在准永久组合作用下的最大竖向变形(ωd,max (5.6.3) 式中:D ——变形滞后效应系数,取1.2~1.5; k ——竖向压力作用下管道的竖向变形系数,可按表5.6.3取值; E ——管侧土的综合变形模量(MPa),按本规程附录B取值。 表5.6.3 管壁截面的竖向压力变形系数 土弧基础中心角2α 20° 60° 90° 120° 150° 变形系数Kb 0.109 0.103 0.096 0.089 0.085 5.7 管线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用在埋地重力流和压力流管道设计时,管道最大设计充满度、最大设计流速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的相关规定。当采用压力输水时,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的相关规定。 5.7.2 埋地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道需要借转来实现折线或曲线敷设时,管道接口安装转角不得大于管道接口最大允许转角的0.5倍,最大允许转角可按本规程的表4.3.4取值。当管道铺设纵向角度大于15°时,应自下而上安装,并应进行锚固。 5.7.3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道顶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管位置应避开地下障碍物; 2 相互平行的顶管水平净距应根据土层性、管道直径和管道埋深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宜大于1倍的管道外径;空间交叉管道的净间距,不宜小于1倍的管道外径,且不应小于2m; 3 顶管底与建筑物基础底面相平时,直径小于1500mm的管道宜保持2倍管径净距;直径大于1500mm的管道宜保持3m净距; 4 顶管穿越河湖时,应布置在河床冲刷线以下,覆盖层厚度不宜小于外径的1.5倍,且不宜小于2.5m;陆面顶管管顶覆土宜大于管道外径的1.5倍,并应大于1.5m。 5 曲线顶管宜选用较短的管节,设有中继间的曲线顶管最小管径不宜小于DN1400; 6 曲线顶管的最小曲率半径宜按表5.7.3取值。 表5.7.3 曲线顶管最小曲率半径 公称直径 DN 最小曲率半径(m) 公称直径 DN 最小曲率半径(m) 公称直径 DN 最小曲率半径(m) 800 278 1300 462 2000 700 900 314 1400 490 2200 772 1000 350 1500 527 2400 823 1100 384 1600 559 1200 419 1800 630 5.7.4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道内衬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衬管设计前应对原有管道的缺陷进行检测与评估,检测与评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 的有关规定; 2 内衬管修复后管道的结构应满足受力要求及清淤设备对管道的要求,过流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3 内衬管宜应用于管道内径不小于800mm的管道整体修复; 4 内衬管与原有管道间的环状空隙应进行注浆处理,原有管道应确认内衬管、注浆体和原有管道组成的复合结构能承受作用在管道上的总荷载。 5 内衬管可带水作业,通过牵引、顶推或两者结合的方法置入原有管道中。 6 内衬管的工作坑宜设计在管道变径,转角和检查井处,工作坑大小应满足施工空间的要求。 5.7.5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道的接口型式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道之间连接宜采用套筒式连接方式,接口型式见本规程第4.3.1条; 2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的管道与钢管、铸铁管及其管道附件、设备连接时,可采用法兰短管装置连接。在需要可拆卸等特殊条件下,可采用机械式活接口装置连接; 3 在管道切管施工、管道工程修复等特定条件下,管道可采用粘结式刚性接口连接。连接处的单侧粘接范围应不小于1.0倍管径长度,粘结结构的环向性能不应低于原管材性能相应指标的1.5倍;采用刚性接口连接时,宜在连接处设置1~2倍管径长度的短管过渡段; 5.7.6 套筒式连接的压力管道在弯头、变径、三通、阀门、堵头等有水力推力作用处,应进行管道抗滑稳定计算,应设置抗滑止推支墩等措施,压力管道止推支墩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墩设置应根据管径、流速、转弯角度、试压等级和管道外壁摩擦力及地质条件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 2 支墩的大小、形式、间距和固定方式应通过计算确定; 3 采用混凝土支墩时,支墩应修建在坚固的地基上,应保证支墩在受力情况下不致破坏管道接口,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小于80kPa时应采取地基加固措施; 4 采用混凝土支墩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当处于腐蚀性环境或对耐久性有特殊要求时,混凝土强度等级的选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 50046的有关规定,支墩及锚固件应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5 采用混凝土支墩时,支墩施工完毕且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水压试验。 6 混凝土止推支墩的推力方向一侧应紧靠原状土。止推支墩与原状土间有空隙时,应采用与止推支墩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填实。 7 在管道与重力式支墩的接触面处宜设置弹性垫层,保证管道传力均匀。 5.7.7 埋地管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不应小于80kPa,当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地基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 2 敷设于最大粒径不超过25mm的碎石土、砂砾、中、粗砂等相对均匀地基上的管道,可不另设管道下的砂石基础, 否则应在管道下方设置厚度150mm~300mm的砂石基础,砂石基础宜采用中、粗砂或最大粒径不大于25mm的砂砾石,不宜采用人工碎石; 3 当管道的地基土有显著变化时,砂石基础下应做台阶状过渡垫层,长度不宜小于两节标准管长,厚度从坚硬地基段向较柔地基段逐渐过渡加厚至500mm;接口宜靠近不同地基土交界处。 5.6.8管道应采用中粗砂或细碎石铺设的人工土弧基础。管底以上部分人工土弧基础的尺寸,应根据工程结构计算的支承角值增加20°确定,人工土弧基础的支承角不宜小于90°;管底以下部分人工土弧基础的厚度可按下式确定,且不宜大于0.3m。 (5.6.9) 式中 hd — 管底以下部分人工土弧基础的厚度(m); DN — 管道的公称直径(m)。 5.6.9 埋地管道沟槽回填材料及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5.6.10 当与其它管道交叉敷设时,应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当在其它管道上部穿越时,应进行管道下地基处理的设计。 5.8 检查井 5.8.1 埋地无压管道的检查井应设置在管道起点、交汇处、转弯处、管径或坡度改变处及跌水处。直线管段的检查井最大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的有关规定。 5.8.2 设置沉泥槽的检查井,沉泥槽深度宜为0.4m~0.6m,设沉泥槽的检查井内可不做流槽。 5.8.3 埋地无压管道检查井选型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井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2 在地下水埋深较深的地区,雨水管道可采用砌体结构检查井; 3 人行道、绿化带可采用玻璃钢成品检查井。 5.8.4 埋地压力管道检查井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井内设成品玻璃钢三通时,三通支管应采用法兰盲板封堵(图5.8.4-1);井内设检修闸阀时,应采用法兰连接,且应采取止推措施(图5.8.4-2)。 图5.8.4-1 压力管道检查井示意图 1—离心浇铸玻璃钢进水管;2—止水环;3—玻璃钢或不锈钢套筒;4—密封件;5—玻璃钢三通;6—法兰盲板;7—离心浇铸玻璃钢出水管;8—支墩;9—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图5.8.4-2 压力管道阀门井示意图 1—离心浇铸玻璃钢进水管;2—玻璃钢或不锈钢套筒;3—密封件;4—固定夹;5—阀门;6—法兰;7—止水环;8—离心浇铸玻璃钢出水管;9—固定支架;1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5.8.5 现浇钢筋混凝土检查井与管道连接时,宜预埋柔性接口连接件,也可预埋刚性接口连接件(图5.7.5)。玻璃钢穿墙配件止水环尺寸应满足表5.7.5的要求。 图5.8.5 钢筋混凝土检查井预埋接口连接件与管道连接示意图 1—玻璃钢或不锈钢套筒;;2—密封件;3—管道插口;4—钢筋混凝土井壁 表5.8.5 玻璃钢穿墙配件止水环尺寸要求(mm) 公称直径DN 止水翼环宽度 止水翼环高度 ≤700 8.0 80 800≤DN≤1000 10.0 100 1000≤DN≤1200 12.0 100 1400≤DN≤1600 15.0 100 1800≤DN≤2400 20.0 120 5.8.6 砌体结构检查井与管道连接时,结合部位应采用混凝土井壁,混凝土浇筑范围应比连接件翼环外直径大200mm,且应将连接件一次浇固于墙内,连接方式应符合本规程第5.8.5条的规定。 5.8.7 长距离顶管需要按骑马井施工方式设置检查井时,应采用与骑马井施工工艺相匹配的特殊管节。 6 施工安装 6.1 一般规定 6.1.1 排水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管道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要求,除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6.1.2 管道工程所用管材、管件、密封件及其他工程材料等应符合本规程第4章的规定、设计文件要求和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的型式检验报告。 6.1.3 管材应进行进场检验,检验的内容应包括: 1 管材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2 管、管件、密封件及其他工程材料等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3 管及管件的外观、规格尺寸、压力等级、管材壁厚、椭圆度等与产品标准和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4 管材的力学性能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项目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表6.1.3 管材抽检项目及抽检频次 管类型 抽检项目 抽检频次 沟槽式铺设 初始环刚度、初始挠曲性、初始轴向拉伸强力 每个工程(标段)不少于一次 顶管式铺设 初始环刚度、初始挠曲性、初始轴向压缩强度、允许顶力 内衬管式铺设 初始环刚度、初始挠曲性、初始轴向拉伸强力 6.1.4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6.1.5 在人员进入管内作业时应先通风,并应进行有害气体在线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管内作业。 6.2 运输和储存 6.2.1 管材和管件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吊、装卸及堆放时,应轻起轻放,严禁抛掷或撞击; 2 装卸时吊索应采用柔韧的吊带,不得用钢丝绳或铁链直接接触吊装管材; 3 起吊时应采用双点起吊,且不得采用钢丝绳从管内穿心吊装; 4 运输时应卧式堆放,采取避免振动、碰撞、移动的保护措施,宜设弹性缓冲垫层。 6.2.2 管材和管件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子应按类型、规格、等级分类堆放; 2 堆放场地应平整。管的叠层堆放应满足表6.2.2的要求。堆放处应远离热源,露天存放超过1个月时,应采取遮阳措施,并应对端口进行封堵; 3 管子堆放时应保持地面平整,不应将管材放在尖锐的硬物上。多层堆放时,可设置管座,层与层之间应用垫木隔开。 表6.2.2 管材允许的堆放层数 公称直径 DN 350 400 500 600~700 800~1200 ≥1400 最大层数 6 5 4 3 2 1 6.2.3 密封件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密封件宜贮存于温度低于25℃的室内,并宜避开直接热源; 2 密封件不得与溶剂、易挥发物、油脂或对胶密封件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放在一起; 3 密封件宜以无附加应力的方式贮存。 4 已安装密封件的管子露天堆放时,应采取遮阳措施。 6.3 开槽施工及回填 6.3.1 沟槽的宽度应便于管道铺设和安装,应便于夯实机具操作和地下水排出。沟槽的宽度b应按下式计算确定。 (7.3.1) 式中: b — 沟槽的宽度(mm); D1 — 管道外径(mm); s — 管壁到沟槽壁的距离(mm)。 6.3.2 管壁到沟槽壁的最小距离宜按表6.3.2取值。 表6.3.2 推荐的s值 管公称直径DN 管壁到沟槽壁的最小距离s (mm) 300<DN≤500 200 500<DN≤900 300 900<DN≤1600 450 1600<DN≤2400 600 6.3.3 管道工程沟槽开挖、沟槽边坡和支护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 的有关规定。 6.3.4 管道安装、回填过程中,沟槽底不得有积水或受冻。当地下水位高于沟槽底高程时,应采取施工降水措施,将地下水位降至沟槽底以下0.50m,管道基础应符合本规程第5.6.10条的要求。 6.3.5 管道沟槽和管道基础经检验达到设计要求,满足相关施工标准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管道。 6.3.6 管道安装前应进行下列工作: 1 应对管节的内外壁、套筒接头和密封件进行外观检查,有损伤或变形应进行处理或调换; 2 应清除套筒接头内侧、插口外侧和密封件的污渍和附着物; 3 对于通用型无槽双插口式接口,在接口处应设置长度宜为 0.4m~0.6m,宽度宜为沟槽宽度,深度宜为 0.2m 的安装工作坑;对于法兰式接口、现场粘结接口,接口安装工作坑应满足安装作业要求; 6.3.7 套筒式管接头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检查套筒内侧、插口外侧和密封件的污渍和附着物已清除; 2 应将密封件嵌入套筒内侧的凹槽内,保证密封件与凹槽、管壁均匀贴合; 3 应用配套的润滑剂涂擦在插口外侧和密封件上,检查涂覆是否完好; 4 接口安装时,应将插口一次插入套筒内,达到止推圈为止; 5 安装就位,放松紧管器具,进行安装质量检查。 6 安装接头使用机械管卡和紧线器时,在管道与管卡之间应加衬垫。 6.3.8 管道安装完毕且经检查合格后,沟槽应立即回填。 6.3.9 应按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选择管区回填材料,并按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进行管区回填与夯实作业。对管道底部两端的腋角部位,应按设计支承角的要求回填和夯实,并宜采用自密实材料回填。 6.3.10 回填时应两侧高度一致对称、分层回填,分层夯实,沟槽回填材料压实度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和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下层回填材料未检测压实度或检测压实度未达到设计文件的要求时,不得进行上层回填作业。 6.4 顶管施工 6.4.1 顶管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和现行行业标准《给水排水工程顶管技术规程》CECS 246的有关规定。 6.4.2 应依据管道规格、顶进长度、工程地质条件、工程环境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顶管施工工法,包括人工掘土、泥水平衡、土压平衡、气压平衡、螺旋钻进和土层挤密等。 6.4.3 管道的总顶力可按下式估算: (6.4.3) 式中: F0 — 总顶力标准值(kN); D1— 管道的外径(mm)(公式*0.001); L — 管道设计顶进长度(m); fk — 管道外壁与土的平均摩阻力(kN/m2),可按本规程表6.4.3采用; NF — 顶管机的迎面阻力(kN)。 表6.4.3 触变泥浆减阻管壁与土的平均摩阻力(kN/m2) 土的种类 软粘土 粉性土 粉细土 中粗砂 管壁与土的平均摩阻力 2.4~3.2 3.2~5.6 5.6~8.0 8.0~10.4 6.4.4 不同端口顶管机的迎面阻力计算可按表6.4.4选用。 表6.4.4 顶管机的迎面阻力(NF)的计算公式 顶管机端面 常用机型 迎面阻力NF(kN) 式中符号 刃口 机械式 人工挖掘式 N t——刃口厚度 喇叭口 挤压式 N e——开口率 网格 挤压式 N α——网格界面参数, 可取0.6~1.0 网格加气压 气压平衡式 N Pn——气压(kN/m2) 大刀盘切削 土压平衡式 泥水平衡式 N γs——土的重度(kN/m3) Hs——覆盖层厚度(m) 注:1 Dg——顶管机外径(m); 2 R——挤压阻力(kN/m2),可取R=300~500 kN/m2。 6.4.5 应根据计算总顶力、管材允许顶力、工作井允许顶力、中继间千斤顶总顶力和主顶千斤顶的顶力设置中继间。 6.4.6 第一道中继间应根据顶管机迎面阻力及估算摩阻力确定,宜布置在顶管机后方20米至50米的位置。 6.4.7 设计阶段中继间的数量可按下式估算: (6.4.7) 式中: n — 中继间数量(取整数); f0 — 中继间设计允许顶力(kN)。 6.4.8 人工顶管前端工具管及机械顶管的机头外径应与顶管护套外径相一致,顶管管节与工具管、机头应连接固定、密封良好。 6.4.11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相邻两管节之间的角度不超过表4.3.4的规定值。 6.4.12 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管径及顶力需要,采取合适的减阻措施,采用触变泥浆作为减阻措施。 6.4.13 管道预留注浆孔纵向间距一般可采用3~5节,每组在同一横截面上均布3个,管底不宜设注浆孔。 6.4.14 注浆施工完成后,应封堵注浆孔,并应确保密封可靠。 6.4.15 曲线顶管应满足现行协会标准《给水排水工程顶管技术规程》CECS 246的有关规定,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曲线顶管的施工顶力估算,应在式6.4.3的总顶力估算基础上乘以曲线 曲线顶管相邻两管节之间的最大允许转角可按下式估算: (6.4.15) 式中: θ — 两管节之间的转角(kN); DE— 管道的外径(mm); l — 管节长度(mm); Ep — 管材压缩模量(MPa),由管材供应商提供。可按8000MPa估算。 3 曲线顶管应根据相邻两管节之间的最大转角选择合适的管节长度和接口型式,确保相邻两管节之间的转角小于本规程表4.3.4的规定值; 4 曲线顶管中继间的允许顶力应具备调整合力中心的能力。 6.5 内衬管施工 6.5.1 内衬管施工前应对原管道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清除可能对内衬管施工造成影响的原管构件和障碍物。 6.5.2 内衬管施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采用顶推法或牵引法。 6.5.3 内衬管施工穿管完成后,应进行注浆,将原管与新管间的缝隙填实。 6.5.4 内衬管采用带水施工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2 宜采用顶推法施工; 3 应采取防脱节措施。 6.5.5 进行结构性修复的内衬管,应选择满足环刚度等级要求的管道。 6.5.6 内衬管施工时应做好如下安全措施: 1 做好工作井、接收井、管道内的通风和照明; 2 下井作业前必须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及氧气含量检测,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下井操作; 3 井下作业人员应戴防毒面具,穿着防护服和防滑鞋,系好安全带; 4 做好作业区域有毒有害气体及氧气含量在线 带水作业时,做好水位变化监测和预警措施; 6 停水施工的应做好堵水和临时排水措施,并确保相关措施安全可靠; 7 需要人员进入管道内操作的,应2人以上携带通讯工具同时进入; 8 施工过程中,起吊管材、设备和钢板桩等重物前应做好例行检查,起吊时起吊物下方不能站人; 9 施工过程中,若遇到涨水、塌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等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 6.6 管道修补 6.6.1 采用B型和C型接口的管道在吊装、运输、敷设过程中,若发生结构性损坏时,应予以调换或返厂返修; 6.6.2 采用A型接口的管道在吊装、运输、敷设过程中,若发生结构性损坏时,应采用如下措施进行处理后再继续使用: 1 用手提式切割机将损坏部位切除,切割端面平整; 2 管道切割端面外表面一侧进行30°倒角,倒角宽度不小于10毫米; 3 切割端面需要涂刷2层配有促进剂和固化剂的不饱和聚酯树脂,并等待树脂固化后再进行后续操作; 4 在管道外壁上画好套装指示线 采用A型接口管道套装指示线与管端面的距离 公称直径 DN300~DN700 DN800~DN1500 DN1600~DN2400 距离(mm) 95 120 140 6.6.3 采用A型接口的管道在敷设时可以根据施工需要对管道进行切割,切割后的管道应按本规程第6.6.2条的要求对切割端面进行处理。 6.6.4 采用B型接口和C型接口的管道在敷设时,若需要转换为A型接口连接,应将端口凹面段切除,并应按本规程第6.6.2条的要求对切割端面进行处理。 6.6.5 管道的接头或橡胶密封件在吊装、运输、敷设过程中,若发生结构损坏时,应更换完好的接头或橡胶密封件后再使用。 6.6.6 管道采用安装一根回填一根的敷设方式时,若因回填导致管道变形影响套装,且管道径向变形率没有超出本规程第6.7.2条要求,应采用千斤顶校圆后再继续套装。 6.6.7 管道在试压或运行过程中,若发生管道结构损坏时,需将破损管道挖出,更换相同长度的完好管道,管道采用不锈钢活接口连接。 6.7 质量验收 6.7.1 沟槽开挖、沟槽回填、管道基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数量、检验方法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6.7.2 管道变形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中应严格控制管道竖向变形,当管道直径较大,管顶覆土较深时,应采取预加限制变形的措施。 2 管道沟槽回填到设计高程后,应在12h~24h内测量并计录管道竖向变形; 3 管道竖向变形值不应超过管材允许竖向挠曲变形量的2/3,当超过时,应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挖出回填材料至露出管径85%处;管道周围0.5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2)检查管道,有损伤的管道应进行修复或更换; 3)应重新夯实管道底部及管周围的回填材料;采用能到达密实度要求的回填材料,重新回填密实; 4)应重新检测管道变形率,至符合要求为止。 6.7.3 管道与附属构筑物连接处的管底超挖部分,必须采取可靠的回填措施处理。 7 功能性试验 7.1 一般规定 7.1.1 污水管道、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敷设在湿陷土、膨胀土、流砂、冻土地区的雨水管道安装完成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管道功能性试验: 1 无压管道应进行管严密性试验,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闭水试验或闭气实验; 2 压力管道应进行压力管道水压试验。 7.1.2 管道功能性试验除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7.1.3 管道功能性试验合格判定依据: 1 无压管道闭水试验合格的判定依据为允许渗水量值; 2 无压管道闭气试验合格的判定依据为规定气压下降所用的时间允许值; 3 如果无压管道闭气试验结果不合格,可改做闭水试验;闭气试验不合格,但是闭水试验合格时,可判断管道功能性试验合格; 4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合格的判定依据为规定时间内的允许压力降低值。 7.1.4 管道功能性试验前,施工单位应编制管道功能性试验方案,经设计、监理单位确认后实施。试验方案内容应包括: 1 管道分段试验长度和具置; 2 试验装置的选择及安装设计; 3 试验管段和装置的稳定、安全措施; 4 试验过程的观察和记录方法; 5 参加试验的单位和人员安排。 7.1.5 无压管道闭水试验或压力管道水压试验水源应采用清洁水源,应做好水源的引接、排放工作。 7.1.6 管道功能性试验全过程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按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全部设施和现场人员安全,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和交通。 7.2 无压管道闭水试验 7.2.1 无压管道闭水试验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和经设计、监理单位确认的试验方案进行。 7.2.2 试验管段应按检查井井间距进行分段,抽样选取,带井试验,每段试验长度不宜超过200m;对于无法分段试验的管道,应由工程有关方面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7.2.3 开挖施工闭水试验管段宜在管道未填土且沟槽无积水状态下进行。顶管施工闭水试验管段地下水位应低于管底。 7.2.4 管道内径大于或等于700mm时,可抽样选取管道总长的1/3进行闭水试验;试验不合格时,应全部进行检测。 7.2.5 无压管道闭水试验要求和试验合格判断依据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执行。 7.2.6 不开槽施工的内径大于或等于1000mm的管道,设计文件无要求且地下水位长期高于管道顶部时,可采用内渗法测量渗水量。渗水量测量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中附录F的规定执行,符合下列规定时,不必再进行闭水试验: 1 管道内壁接口、检查井不得有射流、线 渗水部位已进行渗漏修复; 3 管道内渗水量允许值α≤2L/(m2·d) 7.3 无压管道闭气试验 7.3.1无压管道采用闭气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闭气试验适用于公称直径DN≤1500的无压管道; 2 闭气试验应在沟槽回填前进行; 3 管道沟槽内水位低于管外底,环境温度为-15~50℃; 4 下雨时不得进行闭气试验; 5 试验装置和仪表应满足试验要求。 7.3.2 闭气试验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 应正确安装和固定试验所用的密封装置,并在安装完成后进行检查; 2 所有密封装置及固定应能承受试验最高压力值1.5倍的压力值; 3 装置和仪表试验前已经通过检查; 4 测试压力不得超过40kPa,增压设备应自带不超过40kPa的安全泄压阀; 5 所有试验所用装置不得带压拆卸。 7.3.3 闭气试验方法和合格标准应按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进行。 7.4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 7.4.1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应按设计图纸要求 设计、监理单位确认的试验方案进行。 7.4.2 压力管道试验长度应结合地形、水源、施工工艺、周边试验环境等因素确定,试验长度不应大于1.0km。 7.4.3 试验管段宜在试验前浸泡24小时。 7.4.4 试验管段不得用闸阀、止回阀等附属设施做堵板。 7.4.5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管道安装已完成,管道及接口已进行检查并合格,管沟回填完成,管道顶部回填土宜留出接口位置以便检查渗漏处; 2 管道内杂物已清理; 3 附属设备安装、紧固、锚固合格,管件的支脚、锚固设施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4 试验管段前后端已经处理并能承受试验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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